市口岸物流办现会同相关市级部门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2023年度“供应链公共服务平台”和“供应链创新应用示范企业”申报和评选活动,按照《供应链公共服务平台和供应链创新应用示范企业评审细则(试行)》(成口岸物流办发〔2022〕3号)继续遴选一批技术融合特点突出、成效显著、有借鉴推广意义的公共服务平台和供应链创新应用示范企业进行认证与推广,一、申报内容(一)供应链公共服务平台1.申报范围,3.激励措施:对遴选出的供应链公共服务平台,获得推广的供应链公共服务平台,可参加我市现代供应链体系建设“供应链公共服务平台”项目申报工作,(二)供应链创新应用示范企业1.申报范围,3.激励措施:被评定为供应链创新应用示范企业的,可参加我市现代供应链体系建设“供应链模式创新应用”项目申报工作,所有项目均须提供符合申报条件、项目申报表内容的证实性材料(附件2),原则上择优推荐不超过1家供应链公共服务平台和2家供应链创新应用示范企业,(三)市口岸物流办接收各区(市)县物流主管部门推荐上报的项目申报材料后,采用竞争性立项方式综合遴选确定推广应用的供应链公共服务平台和供应链创新应用示范企业,2023年度评选不超过3家供应链公共服务平台和10家供应链创新应用示范企业,附件:1.供应链公共服务平台和供应链创新应用示范企业申请表2.证实性材料清单联系人:林老师联系方式:(028)61884026成都市口岸与物流办公室2023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