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苏住建建〔2020〕25号)、《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工作的补充通知》(苏住建建〔2021〕12号)以及《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苏州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和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苏住建建〔2021〕47号),汇总形成“2022年一季度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初步结果”,对本企业的信用综合评价得分情况进行核查确认,一、企业基本信用分1.证照得分企业基本信息和资质信息均从“江苏省建筑业资质管理系统”获取,参加轨道交通专业信用综合评价的企业,参与轨道交通专业信用综合评价的建筑业企业,均只能计入轨道交通专业的信用综合评价得分,二、企业检查得分房建、市政、装饰专业的检查得分由2021年下半年度苏州市建筑市场综合检查得分,2021年苏州市装饰工程第一轮、第二轮综合检查得分,轨道交通专业的项目检查得分由2022年一季度动态考核得分和建设单位综合评分组成,均由全市各级住建部门依照《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中“建筑业企业不良行为扣分内容”进行录入,四、核查确认事宜建筑业企业可登录“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本次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初步结果的核查确认期限为2022年3月21日9:00至3月25日17:00,可向市住房城乡建设信息中心提出工程业绩类型变更的申诉申请,3.各地住建部门电话:登录“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