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医保〔2019〕14号《关于印发<东海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制度>的通知》的规定,我局对自愿申请医保定点单位的材料进行了受理,并到申请单位现场进行了情况复核,经综合评估,4家药店符合医保定点单位的条件,拟与其实行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现予以公示,具体名单如下:1、连云港时代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邮电巷药店负责人:刘高原地址:东海县牛山镇利民东路38号2、连云港时代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魅力晶都药店负责人:刘高原地址:东海县牛山街道晶都西路6号魅力晶都现代城32幢32-1号3、连云港舒健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幸福路药店负责人:葛静地址:海县牛山街道幸福北路147-2号4、东海县全康大药房有限公司负责人:陈小高地址:东海县牛山街道中华路88号晶城壹号院5-104铺有关单位、个人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联系电话:80510962本次公示期:7月18日至7月21日东海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