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资金的通知》(甬财农〔2023〕728号),经主体自主申报,奉化区和宁波市逐级审核,初步确定宁波市松欣食品有限公司等57家主体贷款贴息663.22万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月17日至7月2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宁波市奉化区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电话:89294343(农业龙头企业),89294357(家庭农场、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89294360(创业大学生、退役军人),89293457(规模猪场),89294345(规模化种粮主体),附:2023年宁波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资金审核汇总表(奉化区下拨表).xlsx宁波市奉化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