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个项目最高累计不超过2000万元,对投资规模2亿元以上的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项目,二、支持做大做强软件开发、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1000万元、2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的,或信息技术服务、互联网服务、集成电路制造类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2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2亿元的,按上年度允许加计扣除研发费用的10%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补助,按实际认证费用的50%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30万元、50万元一次性补助,给予最高不超过完成金额的2%且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50万元,最高不超过20万元/年,单个企业年度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单个项目补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同一园区或飞地内所有企业累计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在规上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工作满3年且主导项目建设的软件工程师或研发工程师给予3万元奖励,营业收入在1亿元及以上的企业奖励不超过6名,营业收入在1亿元以下的企业奖励不超过3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