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淳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抓好粮食生产的实施意见》(淳政办发〔2021〕3号)文件,经主体申报、乡镇初审、县农业农村局相关科站联审,确定符合享受2022年度农机装备提升追加补贴主体20个,农机116台(套)拟补贴资金440.50775万元,现对主体拟补贴资金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自公示之日起),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联系人及电话:余建忠64895355、13588338246(648246),通讯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大街40号,邮编311700附件:2022年度淳安县农机装备提升追加补贴总表2022年度拟享受淳安县农机装备提升追加补贴明细表淳安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7月17日2022年度拟享受农机购置追加补贴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