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平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就业创业工作的若干政策意见》(平政发〔2019〕142号),经审核,现将符合享受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灵活就业)的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2023年7月7日至7月13日,若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签署真实姓名,联系单位:平湖市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地址:平湖市宏建路1068号),举报投诉电话:89170202,公示地址:平湖人才信息网(https://www.phrcsc.com.cn/content/news/show/3199.html)附件:2023年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灵活就业)发放名单(第四批)平湖市就业管理服务中心2023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