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田县农业农村局等4部门关于下达2019年度中央和省级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建设计划的通知》(青农〔2019〕109号),《青田县农业农村局等4部门关于下达2022年度中央和省级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建设计划的通知》(青农〔2022〕78号),结合《青田县“强村富民”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青农〔2021〕122号),《青田县“强村富民”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青农〔2022〕74号)等资金使用要求,经乡镇上报、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审核研究,现将祯埠镇小河坑标准厂房联建项目等6个青田县中央和省级扶持村、“强村富民”项目补助资金拨付情况予以公开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07月14日—2023年07月23日,若发现项目存在不妥之处,请及时来电或来信告知县消薄办,联系人:吴上升,联系电话:13587162396/623396,附件:青田县第四批中央和省级扶持村、“强村富民”项目资金拨付明细表青田县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0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