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发布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成都市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平台备案及创建资助项目的通知,4.自申报通知发布之日起前两年的开放性概念验证服务项目不少于5个或者概念验证服务收入不少于10万元,5.自申报通知发布之日起前两年的开放性中试服务项目不少于5个或者中试服务收入不少于50万元,四、不重复资助同一年度同时申报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平台创建资助的,已获创建资助的中试平台建设主体申报概念验证中心创建资助的,五、自主申报概念验证中心申报主体在填报《成都市概念验证中心备案及创建资助项目申报书》中“项目类别”时,中试平台申报主体在填报《成都市中试平台备案及创建资助项目申报书》中“项目类别”时,仅选择“申报重大中试平台创建资助”而未选择“申报备案”的不予受理,六、申报材料(一)概念验证中心1.成都市概念验证中心备案及创建资助项目申报书,(6)其他据实提供材料(详见成都市科技项目申报系统的成都市概念验证中心备案及创建资助项目申报书),(二)中试平台1.成都市中试平台备案及创建资助项目申报书,(6)自申报通知发布之日起前两年的中试服务证明材料(中试服务合同、发票),(7)其他根据情况据实提供材料(详见成都市科技项目申报系统的成都市中试平台备案及创建资助项目申报书),(三)项目审核项目推荐单位、市政务中心科技窗口、市科技局业务处室在规定时间内分别进行网上审核,在市政务中心科技窗口审核通过前(对应项目状态为“待申报单位审核”“待推荐单位审核”“待窗口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