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产业集聚区用地提质增效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豫政〔2020〕32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产业集聚区“百园增效”行动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20〕43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实施工程建设项目区域评估的指导意见》(豫政办〔2019〕10号)和《关于印发<开封市工程建设项目“便捷开工”改革“多规合一区域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汴工改办〔2019〕5号)文件要求,我县确定在杞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进行区域评估,开发区区域评估工作由开发区管委会牵头,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开展环境评价、水土保持、水资源论证、区域节能、土地勘测、气候可行性、地震安全性、文物保护8项区域评估项目,区域评估工作是杞县开发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开工前置,压缩行政审批时间,提升优化营商环境的内在需求,提前为项目办理手续、动工开工做好准备,在审批时直接使用评估成果,现将评估成果进行公示,一、公示方式在政府网站、政务服务大厅、功能区现场公告栏等方式公示,二、公示内容杞县开发区范围内的环境评价、水土保持、水资源论证、区域节能、土地勘测、气候可行性、地震安全性、文物保护8项区域评估成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电子版上传(附后),杞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7月14日附件:1-1杞县产业集聚区区域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pdf2-1杞县产业集聚区区域环境评估报告3-1杞县产业集聚区区域节能评估报告4-1杞县产业集聚区水资源评估报告5-1杞县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报告6-1杞县产业集聚区文物保护区域评估报告6-2河南省文物局关于杞县产业集聚区文物保护区域评估工作的意见7-1杞县产业集聚区区域气候可行性论证报告7-2开封市气象局关于杞县产业集聚区区域气候可行性论证报告审批意见8-1杞县产业集聚区土地勘测评估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