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开展2023年阳泉市市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评选有关工作的通知各县(区)文化和旅游局: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的意见》(国办发〔2019〕41号)和我省《关于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的实施意见》,现开展2023年阳泉市市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评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一、工作思路市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是指依托现有发展情况良好、文化和旅游业态集聚度高、夜间消费市场活跃的街区(含艺术街区,符合文化和旅游发展方向、文化内涵丰富、地域特色突出、文化和旅游消费规模较大、消费质量和水平较高、具有较强辐射带动和典型示范引领作用的文化和旅游产业集聚区域及实体空间,组织申报对象填写《阳泉市市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申报表》(附后),(二)各县区文化和旅游局对申报对象进行初审,确定并公布市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名单,四、组织实施(一)市文化和旅游局统筹对应级别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建设工作的组织开展和动态管理,(二)各县区文化和旅游局统筹推动本县区集聚区的建设工作,请各县区文化和旅游局认真做好组织、初审和推荐工作,推荐材料包括各县区文旅局正式推荐报告、《阳泉市市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申报表》、材料说明、图片视频等,联系人:崔悦电话:2293402邮箱:yqwljcyfzk@163.com附件:阳泉市市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申报表阳泉市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7月10日附件:阳泉市市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申报表申报对象:申报主体(盖章):申报时间:申报对象区域范围(四至)(包括区域四至范围及占地面积或营业面积)所属类型(单选)£街区£文体商旅综合体£旅游景区£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商业区域£其他(请注明)申报主体负责人职务联系人职务联系电话邮箱通信地址运营主体(申报对象的实际运营机构,可不填)单位:(公章)年月日县级文化和旅游部门初审推荐意见单位:(公章)年月日申报对象集聚文化和旅游业态情况(请对照本通知中创建要求填写,下同)申报对象公共服务情况申报对象品牌知名度申报对象市场秩序情况县(区)政府政策支持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