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7月1日(此件公开发布)台州市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新智造篇)(修订)为进一步深化制造领域数字化改革,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励(试点企业评为省“未来工厂”后按差额补足奖励),对列入省“未来工厂”名单、省“未来工厂”试点名单的企业,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1000万元予以补助,对列入省“未来工厂”名单、省“未来工厂”试点名单、省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名单的企业,按10%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补助,给予一次性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奖励,产业大脑在全省应用推广的再给予一次性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奖励,视运营推广情况(服务企业数、连接设备数等)按实际运营费用的最高50%、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年给予补助,按各单项应用的实际投资额30%、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给予补助,每个项目给予5万元补助,对列入省级行业产业大脑、省“未来工厂”名单、省“未来工厂”试点名单、省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名单的企业,列入省“未来工厂”名单、省“未来工厂”试点名单、省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名单、省工业互联网平台名单的企业,按投入给予30%、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补助,台政办发〔2023〕24号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新智造篇)(修订)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