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山市旧厂房改造升级实施细则(修订)》(中府〔2023〕58号)、《关于促进村镇低效工业园改造升级的若干措施》(中府〔2022〕11号)、《关于促进2010年后实施建设等情形的低效工业用地升级改造支持政策的通知》(中山自然资函〔2023〕183号)有关规定要求,现将《东凤镇何允纯、何铭纯项目低效工业用地改造方案》进行公示,公示期2023年7月14日至2023年7月28日,广大市民和相关利害关系的个人或单位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3年7月28日前向东凤镇人民政府了解或反映有关情况,逾期反馈视为无异议,联系地址:中山市东凤镇凤翔大道128号507办公室联系人:叶工联系电话:0760-88778261附件:1、东凤镇何允纯、何铭纯项目低效工业用地改造方案2、改造方案总平面示意图3、改造方案效果示意图中山市东凤镇人民政府2023年7月14日附件:1.附件1、东凤镇何允纯、何铭纯项目低效工业用地改造方案.doc2.附件2、改造方案总平面示意图.jpg3.附件3、改造方案效果示意图.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