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罗湖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经过专项资金审核与批准程序,现拟对以下项目给予专项资金扶持,现予以公告,公示时间为2023年7月14日-2023年7月18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必须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并提供联系方式,联系地址:深圳市罗湖区东门中路万达丰大厦804室联系电话:0755-22185643邮政编码:518007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深圳市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2023年7月14日附件:1.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拟扶持项目(2023年第四批).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