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金融支持民营和小微企业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济政字〔2019〕55号)、《关于印发关于金融支持民营和小微企业健康发展若干措施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济金监字〔2020〕11号),现对拟享受补助的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3年7月13日至7月17日(共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名单内企业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通过来访和来电方式向济南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反映(受理地点:济南龙奥大厦11楼D区,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济南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将对反映人信息严格保密,按规定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认真处理,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取消拟享受补助单位的享受资格,公示期满,将按照流程对公示的企业予以补助,济南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23年7月13日2022年金融支持民营和小微企业资金兑现名单.xlsx【打印本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