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应县外来务工人员就业和购房补贴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为深入贯彻落实“以人为本”发展理念,制订如下办法:一、外来务工人员就业补贴(一)补贴对象在我县企业就业且缴纳社保一年以上,并与企业续签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外来务工人员,各镇区社会事业局及县属企业主管部门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补贴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由县人社局在“中国宝应”网站公示7天,由各镇区社会事业局、县属企业主管部门发放外来务工人员就业补贴,外来务工人员就业补贴每半年发放一次,(四)申办材料1、《外来务工人员就业补贴申报表》,2、外来务工人员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二、外来务工人员购房补贴(一)补贴对象在我县企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三年以上,各镇区社会事业局及县属企业主管部门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补贴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由县人社局在“中国宝应”网站公示7天,由县住建局发放外来务工人员《购房补贴券》,(四)申办材料1、《外来务工人员购房补贴申报表》,三、其他说明事项:1、享受外来务工人员购房补贴政策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