拥有与开展的服务内容相匹配的农业机械设备设施和人员,年度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面积达3000亩以上,目前已完成或正在实施项目均可申报,三、建设内容生产托管服务补助作物为水稻、玉米、马铃薯、甘薯等粮食作物,生产环节包含但不限于耕整地、育秧、播种、植保、施肥、除草、机械收获、秸秆处理、烘干、仓储、技术服务等,选取3个及以上环节进行补助,已享受相同项目补贴的地块不能重复享受市级农业生产托管项目补贴,服务组织为自身流转的土地提供作业服务的不纳入补助范围(合作社为其成员提供的生产托管服务除外),四、补助标准每亩地(同一地块)服务3个环节以上计算为一亩进行补贴,原则上补贴额度不超过托管总费用的30%,亩均各环节补助合计不超过100元,服务单个托管对象产生的服务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6万元,服务多个托管对象的服务补贴金额累计最高不超过30万元,并于2023年7月20日前将申报书纸质版(附件2)一式六份报我局政策法规与改革股处,联系电话:5587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