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纠错2021年度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资金的公示根据《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实施渔业发展支持政策推动渔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财农〔2021〕41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实施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政策的通知》(农办计财〔2021〕44号)和《关于印发<广东省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规〔2022〕4号)要求,我市已组织实施2021年度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工作,具体如下:一、持有南沙专项特许捕捞证的渔船纠错情况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实施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政策的通知》(农办计财〔2021〕44号)和《关于印发<广东省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规〔2022〕4号),2021年度伏季休渔期间取得专项(特许)捕捞许可的渔船,根据伏季休渔期间实施专项(特许)捕捞许可时间占伏季休渔整体时间比例,2021年度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发放需纠错的渔船共81艘(包括港澳流动渔船1艘),现纠错应发放补贴金额7,565,000元,2023年6月30日已发放补贴金额3,026,000元,二、国内渔船漏发纠错情况粤台渔21008,2021年度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经自查发现漏发补贴并请示上级业务主管部门,2021年度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发放需纠错的渔船共1艘,三、国内渔船误发纠错情况粤台渔21088,2021年度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经自查发现误发补贴并请示上级业务主管部门,2021年度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发放需纠错的渔船共1艘,2023年6月30日已发放补贴金额1,800元,投诉举报电话:江门市农业农村局及电话0750-3276995台山市农业农村局及电话0750-5582424附件:1.台山市2021年度国内渔船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金纠错表(80艘南沙船多发)2.台山市2021年度港澳流动渔船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金纠错(1艘多发)3.台山市2021年度国内渔船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金纠错表(1艘漏发)4.台山市2021年度国内渔船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金纠错表(1艘误发)台山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