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做好项目的推荐及申报工作,实施内容相同或相似的项目不能同时申报我市其他的科技计划项目,各区镇科技主管部门、市属有关单位主管部门按《太仓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修订)》(太科规〔2020〕2号)的规定要求,对项目申报单位的经营状况、资信风险、承担能力和申报材料真实性等方面进行全面查实后出具推荐函,把党风廉政建设和科技计划项目组织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申报材料由各区镇科技主管部门推荐、市科技部门审核,各申报单位需在截止日期前提交网上申报材料,网上申报材料经受理后,在线填写《太仓市科技计划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不通过太仓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申报的项目一律不予受理,提交纸质材料(项目申报书和项目合同书),项目申报书纸质材料与项目管理系统中电子版内容必须一致,统一按照封面、目录、区镇推荐函、项目法人信用承诺书、项目信息表(从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项目申报书(从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其他附件材料的顺序用A4纸装订成册,2.项目纸质材料由各区镇科技主管部门受理汇总盖章后统一报送市科技局高新技术与产业发展科(县府东街99号6B2005),李晓恒18254703080附件:1.2023年度太仓市高新技术专项特定申报要求和指南2.区镇推荐函3.项目法人信用承诺书太仓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