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水保许〔2023〕8号厦门火炬同翔高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你单位(地址:厦门火炬高新区同翔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布塘中路11号5#综合楼80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MA353JBEX9)于2023年6月8日向本行政机关提出同翔高新技术产业基地翔安片区莲院路(舫山东路-舫山东二路)道路工程(项目中央代码:2017-350200-48-01-000483)水土保持方案行政许可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土壤流失控制比1.0,(四)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安排,你单位应当在项目开工前一次性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咨询电话:0592-7889733),二、你单位在项目建设中应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各项要求,并严格落实好评审会提出的修改意见,临时堆弃土和永久弃土要先拦后弃,堆放高度应符合规范要求,每季度向本行政机关提交监测报告和三色评价,四、建设项目投产使用前,必须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五、本许可文书有效期限为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