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各相关企业:根据《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关于发布2023年第一批天津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支持方向(一)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1.支持工业企业高质量投资(详见附件1),(二)促进制造业转型升级2.支持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详见附件2),4.支持建设智能化数字化应用场景(详见附件3、4、5、6)5.支持建设新型智能基础设施(详见附件7)(三)提升制造业创新能力6.支持推动新产品创新应用(详见附件8)二、项目申报(一)申报条件1.按照《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的相关规定,对于项目申请单位提供虚假申报材料、恶意串通等骗取专项资金的违法行为,(二)申报程序及时间请项目申请单位于2023年7月24日前及时提交符合申报指南要求的项目申报材料,项目申报材料(纸质一式二份,电子文档以“经开区+企业名称+项目名称”形式命名),(三)申报材料申报材料中所有复印件要求真实、清晰,2.申报方向对应附件中要求的材料,书脊处注明项目名称、申请单位名称,2.全套申报材料电子文档,电子文档以“经开区+企业名称+项目名称”形式命名,将项目申报材料刻在一张光盘内,附件: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关于发布2023年第一批天津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链接:https://gyxxh.tj.gov.cn/ZWGK4147/ZCWJ6355/wjwj/202307/t20230707_6347124.html)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