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我县人才住房补贴核发有关工作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引进人才住房补贴核发审计指出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琼人社发〔2023〕12号)指出的共性问题,现就调整我县人才住房补贴核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住房租赁、购房补贴核发流程(一)材料受理我县引进人才住房租赁补贴和购房补贴申请材料统一通过海南政务服务网系统线上受理,符合申报住房租赁、购房补贴的人员向用人单位申请,县就业局收到“单一窗口”受理的住房补贴申请后,在5个工作日内对住房补贴申请对象提交的材料完整性进行审核,县人社局在5个工作日内对通过审核的申请人进行审批,县就业局对审批通过的人员名单在澄迈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县就业局收到资金和住房补贴相关报账材料齐全后需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拨手续,二、各单位职能各职能单位要充分认识引进人才住房补贴核发工作的重要性,县人社局负责指导“单一窗口”工作人员做好申报材料的受理工作和对符合住房补贴对象进行审批,县房管部门负责配合随机抽查申请单位和申请人提交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和商品房购房合同备案等材料,县就业局负责做好住房补贴申报对象提交材料的完整性审核,并做好审批结果的公示及住房租赁补贴或购房补贴资金核拨工作,会同县委人才发展局、县就业局和县房管局对人才住房补贴全面实行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引进人才住房补贴核发工作与上级文件规定不一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