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客运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福建省道路运输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有关规定,交通运输局在全市开展了2023年6月30日经营期限届满的县内、县际班车客运重新许可工作,经企业提交申请,交通运输局审查并经研究审议,经营期限至2023年6月30日届满的客运标志牌共59面县际班车客运线路标志牌,(二)截至2023年6月1日,共受理4家道路客运企业提交申请重新许可材料,涉及的客运标志牌共55面,县内班车客运线路标志牌12面,县际班车客运线路标志牌43面,另4面县内班车客运线路标志牌企业未提交申请,二、县内、县际客运班线重新许可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规、规章和省交通运输厅文件的规定,交通运输局对运输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核,同意以下重新许可结果(详细情况见附件):予以重新许可,客运标志牌47面经营期限5年,客运标志牌8面经营期限4年,附件:2023年上半年县内、县际经营期限届满重新许可明细表福安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