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赣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赣州市创业孵化基地实施细则》的通知(赣市人社发〔2018〕11号)二、奖励对象创业孵化基地三、申请条件被评为创业孵化基地的运营机构四、政策时效长期有效五、奖励标准(或资助标准)认定为县级创业孵化基地的由县财政给予一次性补助30万元,认定为市级创业孵化基地的由市财政给予一次性补助50万元六、申请材料1.《赣州市创业孵化基地认定申请表》,2.创业孵化基地相关资质文件,包括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税务登记证以及房产证明等,3.赣州市创业孵化基地管理服务员工花名册,4.赣州市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实体提供就业岗位情况表,5.创业实体基本信息以及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6.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和发展报告,主要包括孵化基地建设运行情况,创业培训、创业服务开展情况,入驻企业发展情况以及社会经济效益等情况,七、责任部门和责任科室石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人:黄超电话:0797-7182783八、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九、办理流程企业提交申请—人社部门审核—行政审批局兑付十、办事方式线上:“赣服通”石城分厅—“亲清赣商”惠企政策服务平台线下:石城县市民服务中心惠企政策兑现专区地址:石城县琴江镇清华大道458号联系电话:0797-5703568十一、受理时间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