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征集2023年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的通知》(工信厅联节函〔2023〕142号)要求,现将我省征集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征集范围及类别2023年度云南省征集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的行业范围主要是:冶金、化工、建材、轻工、纺织、电镀等重点工业行业,主要分为开发类、应用类、推广类环保技术装备(详见附件),相关行业企业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自行注册填报《环保技术装备申报书》(详见附件),在平台上提交给所在地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州(市)按照工信部分配的账号密码登录平台网站进行初步审核,并将有关上报文件扫描为PDF格式作为审核附件上传,请州(市)工信主管部门详细核对县(市、区)账号密码名单,如有未分配到账号密码的请与省工信厅资源综合利用处联系,各县(市、区)及州(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按照通知要求对企业提交的申请报告进行初步审核后上报,于2023年8月4日(星期五)前将符合条件的推荐企业名单及报告分别报送省工信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工信厅会同省生态环境厅按照通知要求对企业提交的申请报告进行审核,择优推荐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郭明宇0871-63512586省生态环境厅鲁瑨0871-64154528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征集2023年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的通知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云南省生态环境厅202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