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政府的相关规定,为解决我省休(禁)渔渔业船舶所属船员在休(禁)渔期间生活困难问题,给予相关渔业船员生活补助,共涉及渔船39艘,船员73名,现将补助申请资格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7月11日--2023年7月17日,共7天,请广大群众监督,在公示期内,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或来访等形式向当地渔业主管部门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提倡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投诉举报电话:龙门县农业农村局(0752-7889213)附件:2023年龙门县禁渔渔民生产生活补助公示表1.pdf龙门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