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地方国库现金管理试点办法》(财库〔2014〕183号)以及《深圳市国库现金管理操作实施办法》(深财库〔2015〕25号)等有关规定,深圳市财政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将实施2023年深圳市国库现金管理(第五期)操作,现面向符合条件的银行进行公开邀请,一、参与资格经公开招标确认具有深圳市国库现金管理存放银行资格的商业银行可申请参与,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二、截止时间符合上述参与资格的机构请于2023年7月17日18︰00前,按市财政局的要求将申请文件(格式见附件)递交至市财政局1201室,三、结果公告本项目结果将在深圳市财政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官网上公布,特此公告,深圳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2023年7月11日附件:1.2023年深圳市国库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第五期)申请文件(格式).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