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我局选定15家居家养老消费券定点服务机构(2024年6月到期),根据《深圳市居家养老消费券定点服务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和《深圳市居家养老消费券管理暂行规定》有关要求,为保证我区居家养老消费券定点服务机构服务质量,向辖区受助人提供精准化、精细化、智能化的服务,我局向社会公开增补了一批居家养老消费券定点服务机构,经专家评审,现将增补机构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7月11日至7月18日,如对公示结果持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科提出,联系人:刘阳电话:29996448附件:宝安区居家养老消费券定点服务机构公示(2023年增补机构)深圳市宝安区民政局2023年7月11日附件:1.宝安区居家养老消费券定点服务机构公示(2023年增补机构).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