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景宁畲族自治县全面推进林长制实现共同富裕林业发展政策的实施细则》、《景宁畲族自治县区域协调财政专项激励林业经济发展项目实施方案(2023-2025)》文件要求,经乡镇(街道)、林业总场申报,中心技术人员实地勘查,择优筛选后,提交县生态林业发展中心班子研究决定,现将2023年林区道路硬化建设计划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10日至7月16日,如有疑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县生态林业发展中心或相关乡镇(街道)反映,联系电话:工程建设管理科—5090117,附件:2023年林区道路硬化建设计划安排表(第二批).xlsx景宁畲族自治县生态林业发展中心202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