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部门:市文广旅游局、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粮食局、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二、支持企业开展展销活动(二)支持企业参加知名展会,(责任部门: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粮食局、市财政局、市贸促会等相关部门)(三)举办地方特色产品展会,(责任部门:市商务局、市财政局)三、推进销售渠道建设(四)支持设立地方特色产品展销中心(综合型门店),每设立一个给予一次性奖励支持40万元,每设立一个给予一次性奖励支持100万元,每设立一个给予一次性奖励支持15万元,每设立一个给予一次性奖励支持30万元,(责任部门: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粮食局、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五)支持开设独立品牌直营店、专营店、体验店,鼓励支持地方特色产品企业在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及其他省会城市、区域中心城市开设独立品牌直营店、专营店、体验店,每设立一个给予一次性奖励支持10万元,每设立一个给予一次性奖励支持4万元,(责任部门: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粮食局、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六)推动餐饮企业“走出去”,(责任部门: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粮食局、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八)支持平台认证服务商赋能地方特色产品企业,(责任部门: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粮食局、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九)支持提供城市前置仓服务,(责任部门: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粮食局、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五、附则(一)本措施支持企业包括:生产加工销售哈尔滨市绿色食品、“老字号”等地方特色产品企业及为其提供线上服务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