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实驻沈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企业等单位主体责任,更好发挥科技类社会团体作用,推动驻沈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企业等单位履职尽责,涉及生命科学、医学、人工智能等科技伦理敏感领域的研究机构,3.发挥科技类社会团体作用,鼓励科技类社会团体积极参与科技伦理治理,与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企业等合作搭建科技伦理宣传交流平台,引导科技人员参与科技伦理规范的研究制定,推动驻沈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企业等单位和科技人员严格遵守、认真落实,6.加强科技伦理领域研究探索,涉及科技伦理的国际科技合作项目,指导监督市属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企业等单位落实科技伦理违规行为单位内部调查处理的第一责任主体责任,在入职培训、承担科研任务、学术交流研讨等活动中加强科技伦理培训,引导科技人员认真解读科学研究中涉及的伦理问题,鼓励和引导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社会团体、企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