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开展2021、2022年度龙岗区“支持企业做大做强”扶持的申报受理工作,请申报企业务必认真阅读《深圳市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以下全文:一、扶持范围(一)纳入龙岗区限额以上商业企业统计数据库且上一年度销售额(营业额)规模、增速达到一定标准的企业,二、资助标准批发企业:上年度销售额达到10亿元(含)-30亿元且同比增长15%及以上的批发企业,或上年度销售额达到30亿元以上且同比正增长的批发企业,或上年度销售额达到100亿元以上且同比正增长的批发企业,或上年度销售额达到150亿元以上且同比正增长的批发企业,或上年度销售额达到200亿元以上且同比正增长的批发企业,或上年度销售额达到10亿元以上且同比正增长的零售企业,需提供2020年度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和2021、2022年度统计报表,需提供2020、2021年度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六)企业近三年度“纳税证明”及“年度审计报告(财审)”企业需提供:2020、2021、2022年度纳税证明及审计报告(注:2021、2022年新成立的企业无需提供上一年度纳税证明和审计报告),申报书中包括了申请表格、营业执照、统计年度报表、年度纳税证明、审计报告、企业信用报告、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填表声明与保证和名称变更材料(非必需)等,4.深圳市龙岗区政务服务中心中海信分中心综合窗口办理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吉华街道甘李二路中海信创新产业城19A栋2层龙岗区行政服务大厅中海信分中心综合窗口,5.深圳市龙岗区政务服务中心天安数码城分中心综合窗口办理地点: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黄阁路天安数码城2栋A座1楼服务中心龙岗区行政服务大厅天安数码城分中心综合窗口,6.深圳市龙岗区政务服务中心宝龙分中心综合窗口办理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冬青路18号宝龙街道行政服务大厅宝龙分中心综合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