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成德绵自国家高端航空航天装备先进制造业集群”的集群发展促进机构的公示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集群发展促进机构的相关要求(集群发展促进机构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为非政府、非营利的独立法人,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诚信守法,具备促进集群成员合作交流的能力),按照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航空航天领域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申报前期工作的通知》(川经信办函〔2023〕196号)要求,在与经济和信息化厅、自贡市经信局、德阳市经信局、绵阳市经信局充分沟通后,我局拟推荐成都市航空航天产业联盟作为申报“成德绵自国家高端航空航天装备先进制造业集群”的集群发展促进机构,现予以公示,一、公示时间2023年7月10日—7月21日二、反映形式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署明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三、联系方式市纪委派驻市经信局纪检组61886372市经信局机关纪委61881624市经信局航空航天产业处61881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