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3号)有关公示条款规定,经市工程系列建筑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对评审及认定拟通过人员名单(见附件1、2)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从2023年7月10日至2023年7月17日止,请公示人员所在单位填写《单位公示表》(见附件3),盖上单位公章后张贴于单位公告栏等显著位置,做好公示意见的收集、整理和核实工作,如有意见,于2023年7月24日18点前,将填写的《公示情况反馈表》(见附件4)pdf扫描件报送至评委会邮箱:rsk2225850@126.com,邮件标题及附件名称统一格式为“公示编号+姓名+职称取得方式(评审或认定)”,请书面向珠海市工程系列建筑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的书面材料要签署真实姓名,凡不签署真实姓名、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以及在公示时间截止后(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反映的,附件:1.2022年度珠海市工程系列建筑专业职称评审拟通过人员名单2.2022年度珠海市工程系列建筑专业初次职称考核认定拟通过人员名单3.单位公示表4.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情况反馈表珠海市工程系列建筑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2023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