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我市开展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深人社规〔2020〕8号)和《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继续在各区开展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通知》要求,现开展2023年龙华区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主体有意愿且具备相应能力的企业可申请开展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四)配备专职1名以上从事评价工作的管理人员,拟开展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企业需要具备以上全部条件,以技能培训、业务咨询等为主营业务的企业不可以申请开展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二、申报职业范围企业拟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职业(工种)应包含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年版)》中的技能类职业(工种)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颁布的新职业(工种),(三)申报同一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职工人数不少于50人,三、评价对象通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备案的企业可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进行评价:(一)在本企业参保的在职职工,(二)企业在评价工作中存在组织舞弊、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五年内不再接受该企业的备案申请,一年内未组织实施一次评价工作或已不具备开展自主评价条件的,五、申报方式有意愿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企业于2023年8月31日前向龙华区人力资源局提出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备案申请,并提交《深圳市企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备案申请表》及相关资料(见附件),附件:深圳市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操作指引深圳市龙华区人力资源局202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