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第四届“宝安工匠”认定工作,请符合条件的人才积极申报,一、认定时间2023年5月至10月,二、认定标准以《2020年“宝安工匠”(制造业)认定指标体系》和《2021年“宝安工匠”(物流业)认定指标体系》作为第四届“宝安工匠”认定标准,三、认定范围(一)认定行业,共认定“宝安工匠”20名,四、认定原则和申报条件(一)坚持面向一线职工的原则,严格按照第四届“宝安工匠”认定标准进行量化认定,(三)具体申报条件,五、申报方式符合条件有意向申报的单位或个人可联系区科技创新局进行推荐,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7月31日,区科技创新局业务咨询电话:27880232六、奖励与待遇对认定的“宝安工匠”给予一定的资金扶持与鼓励,“宝安大工匠”每人给予20万元人民币的鼓励,“宝安工匠”每人给予10万元人民币的鼓励,深圳市宝安区科技创新局2023年7月10日附件:1.附件:人员信息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