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市工信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工业经济稳增长的若干措施》(东工信〔2022〕152号)及《关于鼓励企业“来料转进料”项目的申报指引》,我局对新一轮稳经济扶企纾困专项资金(鼓励企业来料转进料)进行了初审,现将初审结果(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将进入复审阶段,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署名方式向东莞市商务局产业发展科反映,公示时间:2023年7月10日至7月14日(5个工作日)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建设路1号4楼电话:22995392附件:新一轮稳经济扶企纾困专项资金(鼓励企业来料转进料)审核表.xls东莞市商务局202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