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深圳市宝安区科普(学术交流)经费使用管理修订办法〉的通知》(深宝科协〔2019〕1号)要求,现将2023年宝安区财政拨款单位科普活动(学术交流)拟立项资助项目方案在深圳市宝安区科技创新局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7月10日至7月14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名单持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深圳市宝安区科技创新局(深圳市宝安区科学技术协会)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深圳市宝安区科技创新局(深圳市宝安区科学技术协会)对异议人的身份和所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保护被公示单位的合法权益,凡匿名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业务咨询电话:27880235异议受理科室:办公室(督查室)电话:29998674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委区政府大楼556室,邮编:518101深圳市宝安区科技创新局深圳市宝安区科学技术协会2023年7月10日附件:1.附件:2023年宝安区财政拨款单位科普活动(学术交流)拟立项资助项目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