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台县2023年自主创业贷款贴息公示(批次:202305)根据《天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大众创业促进就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中国人民银行天台县支行、天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台县财政局、天台县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台县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天银办发〔2017〕13号)等文件规定,经个人申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拟对葛*娴等3人给予创业贷款贴息,现予以公示:序号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就业失业登记证号创业项目(经营)名称贷款银行贷款金额(万元)符合贴息期限贴息金额(元)1葛*娴女1997-113310232020001724天台楚月贸易有限公司工商银行302022.05.25-2023.05.2412740.12何*男2000-123310231622000480天台县贯凯室内设计工作室工商银行302022.06.14-2023.06.12127053周*涵男1997-063310232019018399天台县花于林家庭农场工商银行302022.06.22-2023.06.2112740公示期限:2023年7月8日至2023年7月17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天台县就业服务中心反映,联系人:曹盈盈联系电话:0576-83812369天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