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质量奖是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设立的最高质量荣誉,旨在表彰在质量管理、经营绩效等方面取得突出成就的企业,对获得“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质量奖”的组织奖励30万元,申报对象本辖区(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施了卓越绩效质量管理模式,申报条件1.登记注册的住所及纳税在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2.实施卓越绩效管理,4.企业主要产品质量稳定可靠,不得申报质量奖:1.不符合国家产业、环保、质量政策的,3.近一年国家、省、市产品监督抽查不合格或有重大质量、设备、安全、环保责任事故及重大质量投诉的,申报材料组织申报应递交如下材料:1.《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质量奖申报表》附件2.docx一式三份,2.组织简介一式三份,4.证实性材料一式三份,申报材料送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地址: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713室(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