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简称“网络货运”)管理工作的安排,依据《交通运输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交运规〔2019〕12号、《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服务指南》(交办运函〔2019〕1391号)》和《河北省交通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落实<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冀交运〔2020〕165号)的规定,省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组织对提交网络货运经营线上服务能力认定申请的企业进行了线上服务能力认定,现将通过线上服务认定的企业名单予以公布,特此通告,附件:通过线上服务能力认定第九批企业名单序号编号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地址企业法人1[2023]103—A36冀运集团盛通物流有限公司911301005999264233石家庄市长安区太行大街与307国道复线交口东北角董辉2[2023]104—B22唐山正丰智慧物流有限责任公司91130230MA0GN3RW9J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曹妃甸片区曹妃甸工业区市政服务大厦临港管委会办公楼B4022-81周志立3[2023]105—A37中油北斗(河北)科技能源有限公司91130192MACDCL9N96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正定片区李宏声河北省交通运输厅2023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