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23年农业产业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3〕20号)等系列文件精神,为做好2023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工作,按照塔城地区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任务及资金分配,经市农业农村局审核梳理并召开会议讨论研究,确定1家社会化服务组织承担2023年乌苏市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现将承担单位(详见附件)进行公示,公示起止时间为2023年7月6日-2023年7月12日,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公示情况,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署名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当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反映问题要有事实依据,不得借机诽谤诬告,联系电话:0992-8010965联系地址:乌苏市长江路143号农业农村局农村合作经济发展中心办公室,邮编:833300附件:乌苏市2023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承担单位名单乌苏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7月6日附件乌苏市2023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承担单位名单组织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业务范围项目实施内容备注乌苏市头台乡汪家庄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乌苏市头台乡汪家庄子村073号李成彬集体资产经营与管理、集体资源开发与利用、农业生产发展与服务、财务管理与收益分配等,棉花机械化采收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