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松阳县生态农业发展扶持办法(试行)》(松政办发〔2020〕3号)文件精神,现有4家企业主体参展第七届中国国际食品及配料博览会暨首届中国国际预制菜产业博览会,符合参加农产品展示展销活动经费补助条件,现将补助名单公示如下:序号企业名称补助金额(万元)1浙江正德和食品有限公司12松阳县绿健蔬菜专业合作社13浙江哈蒙食品有限公司14松阳县诚天和茶熏火腿有限公司1公示期2023年7月7日至2022年7月12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向农业农村局联系反应,电话0578-8817753,松阳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7月7日本文授权本网站发布,未经许可不得转载,下载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