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落实《济南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有关规定,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起草了《济南市市场主体强制退出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在2022年4月15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1.电子邮件反馈:xyjdglc@jn.shandong.cn2.信函反馈:通信地址: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信用监管处,龙奥北路1311号,邮政编码:250101,3.电话反馈:0531-82569604,附件:济南市市场主体强制退出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doc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