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兴市财政局德兴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拨付2023年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的通知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大茅山集团公司:根据饶财建指〔2023〕21号文件精神及上饶市农业农村局2月23日下发的《上饶市2023年产粮大县奖励资金分配意见》文件精神,省财政下达我市2023年产油大县奖励资金(支持双季稻)76万元,全部用于2023年早稻补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奖励对象本次资金奖励发放对象为2023年实际种植早稻的农民,包括流转土地种植早稻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二、奖励标准用总资金除以早稻种植总面积进行测算(760000元/30103.8=25.24元/亩),补贴标准按25元/亩发放,按标准发放资金为752595元,三、发放形式本次发放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社会保障“一卡通”发放监管平台直接发放到户,四、发放总额本次发放总资金760000元,资金来源:赣财建指155号文件及上饶市农业农村局2月23日下发的《上饶市2023年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的分配意见》下达我市的产粮大县奖励资金(支持双季稻)为760000元,市财政局负责落实补贴资金,直接将补贴资金发放到实际种植早稻的农民手中,通过多种形式公开公示补贴政策以及资金发放情况,附件1:德兴市2023年各乡镇产粮大县(支持双季稻)奖励资金发放统计表附件2:德兴市2023年产粮大县(支持双季稻)奖励资金发放明细表附件3:德兴市2023年产粮大县(支持双季稻)奖励资金统筹发放表德兴市财政局德兴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