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跨省就业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厦人社〔2023〕59号)和《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吸纳中西部脱贫人口跨省就业补助预标准的通知》(厦人社2023〕108号)文件精神,经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个人进行筛选,海沧区劳动就业中心拟对2023年第二批符合享受省外脱贫人员跨省务工奖励的企业进行补助资金发放,现予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7月6日--2023年7月8日公示期间如有疑义,请及时向我区就业中心反馈,联系人:胡江陵联系电话:6582736特此公示附:2023年海沧区第二批中西部脱贫人员跨省务工奖励明细表厦门市海沧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