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廊坊市企业技术研发中心、重点实验室和产业技术研究院管理暂行办法》(廊科〔2015〕23号)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2023年市级企业技术研发中心、重点实验室、产业技术研究院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要求: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临空经济区(廊坊)发展改革和财政局等归口管理部门要严密组织,鼓励具有较强研发能力、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对县域经济带动作用强的规上工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单位申报,在申报领域上,实行归口管理、逐级申报,用户注册、项目申请书填报、单位审核、归口管理部门审核等过程,具体详见“廊坊市科学技术局官网—科技计划管理系统平台—通知公告栏—廊坊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平台使用说明”,申报单位在线填报时间为7月12日-8月11日,归口管理部门审核时间为8月16日前,三、申报程序:归口管理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与现场考察,并将市级研发平台现场考察表(附件1)、申请书、廊坊市研发平台建设运行方案(附件2)、证明材料书面材料各1份,加盖归口管理部门印章后统一报送至市科技局平台合作科(电子数据以附件上传),廊坊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