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政策服务专项落实行动,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培训补贴等支持政策,开辟中小微企业职称评定绿色通道,调动企业吸纳就业积极性,对企业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按照1000元/人标准发放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继续稳定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高校毕业生的规模,2023年全省四级联考计划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5581人,计划定向部分高校选调优秀毕业生800人,拿出约2.3万个事业单位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统筹好政策性岗位招录时间安排,尽早组织各类职业资格考试,挖掘国有企业用人潜力,在年度招聘计划中安排不低于50%的就业岗位面向高校毕业生定向招聘,全面实行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制度,对招聘人数不低于上年度的,在重点项目安排、高端人才选拔、人才载体建设、科研项目资助、高级职称评定、职工技能培训、评先奖优考核等方面按规定予以倾斜,组织实施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项目,2023年全省高校科研助理招聘不低于2600人、全省高职院校“订单班”毕业生就业15000人,实施“技能贵州”行动,围绕我省重点产业、“专精特新”企业等急需紧缺技能人才,大力开展新职业新业态培训,引导青年积极参加培训,全面实施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开展职业院校学生学历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双证书”行动,鼓励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积极参加职业资格评价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深入实施“职引黔程点亮未来”公共就业服务系列活动、“企业进校园计划”,分类开展面向国有企业、民营企业、重点招商企业、中小微企业的特色专项招聘活动,组织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长进校园、进企业,讲形势、送服务,介绍劳动就业、社会保障、人事人才专项政策,强化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安等部门离校前后信息衔接,通过公开信指引、求职登记小程序、线上线下失业登记及基层摸排等渠道,对本地户籍和外地前来求职的毕业生应登尽登,及时摸清未就业毕业生基本情况和就业意愿,分级分类,精准帮扶,提供“131服务”(1次职业指导、3次岗位推荐、1次职业培训或就业见习机会),五、加大职业指导力度(十七)强化职业指导服务,加强平等就业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持续组织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督促用人单位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就业协议书,维护高校毕业生合法就业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