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服务中心具有以下不少于四项功能:1.农村产权交易服务,2.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综合服务,为农民提供农村承包地的政策咨询、矛盾纠纷调处、农村土地承包档案管理、土地流转审查备案等服务,满足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广大农户多层次、多样化的农业贷款、保险服务需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2022年度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资金中安排经费,四、建设要求(一)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1.交易场所,运用全省统一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信息服务平台,(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1.设立服务场所,(三)农村承包地合同管理服务窗口1.设立服务场所,提供农村承包土地咨询、业务咨询办理,农村承包土地合同、流转、矛盾纠纷调处档案管理,辖区内的农村承包土地管理机构、承包土地管理服务机构和仲裁员集中办公,配备相对独立的办公和档案管理功能区,镇街综合服务中心场所外统一悬挂“**镇街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牌匾,设置的服务大厅、交易室、评标洽谈室、办公室、档案室、工作室、直播间等各功能区要统一制作标识标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