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保证提供的项目信息真实性,(五)对项目的研究内容负有保密责任,不得利用验收工作得到的非公开技术、商业信息,延期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因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的,可另行通知安排延期验收,(四)项目实施期内取得的各类成果证明材料,如有资质的第三方提供的产品测试或检测报告、专利证书、产品鉴定证书、新药证书、审(认、鉴)定的品种(系)证书、软件产品登记与著作权登记证书、备案标准、专著和核心刊物发表的论文等材料,确定验收专家组组长,(3)专家组在审阅验收材料和听取汇报的基础上,(4)专家组讨论形成专家组综合验收意见,依据专家组验收意见及有关验收材料,数据真实,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市场重大变化等原因使项目无法或无必要进行的,由于立题不当、技术骨干变动、承担单位不能按时签订任务书等原因使项目无法或无必要进行的。